回收站设计要把三件事分清:移入回收站后对象暂时不在原列表,还原会把它放回某个可访问位置,彻底删除则结束产品提供的恢复路径。界面应始终说明对象、位置和后果,并处理原目录丢失、重名以及权限变化,不能只设计一个删除确认框。
以项目资料库的“投标材料”文件夹为例,可以在Pixso原型中连接删除与恢复流程,让团队按同一个对象讨论每一步。下面的保留与恢复规则属于这份业务应用设计,具体时间和权限需要由产品规则确定。

移入回收站之后,还能从哪里找到它
在正常目录中,按钮可以写“移入回收站”,比含糊的“删除”更容易传达可恢复状态。操作完成后移除原列表中的对象,同时给出查看回收站的入口;若提供短时撤销,应说明撤销能恢复的内容,避免只把列表中的名字放回来却丢了关联信息。
回收站列表至少需要能辨认对象、了解来源和判断剩余操作。对于资料库,本例显示名称、类型、原位置、删除时间和删除者;是否还显示到期时间取决于产品是否有明确保留期。没有保留期规则时,不要为了让设计稿完整而随意写“30天后清除”。
对象很多时,按名称搜索与按删除时间排序通常比复制正常目录的全部筛选项更实用。回收站空白时告诉用户这里收纳什么,以及从何处移入;不必安排一个与恢复任务无关的创建按钮。
还原前,先解决位置,再解决重名
“投标材料”原来位于“北辰项目/商务资料”。点击还原后,可以先检查该位置是否仍存在、用户是否有放入文件夹的权限,再检查目的地是否有同名对象。这两个问题不能用同一个“还原失败”盖过去。
| 情况 | 用户需要知道 | 本例提供的动作 |
|---|---|---|
| 原位置存在且可访问 | 将还原到北辰项目/商务资料 | 直接还原,并提供打开位置 |
| 原目录已删除 | 原位置不可用,对象仍在回收站 | 选择北辰项目下的其他位置,或取消 |
| 原位置无放入权限 | 当前不能还原到该位置 | 选择有权限的位置,或联系相应管理者 |
| 目的地已有同名文件夹 | 已有对象与待还原对象是两份内容 | 保留两份并改名,或取消;不默认覆盖 |
本例在“恢复资料”目录中已有一份“投标材料”,因此提供“保留两份”,将恢复对象命名为“投标材料(恢复)”。如果系统提供替换,必须说明替换涉及哪些内容、原对象怎样处理以及能否撤销。对于文件夹,合并、替换和并排保留尤其不能当成同一操作。
在Pixso里把回收站列表、选择还原位置和重名处理放成三张相邻画板。“投标材料”在三处使用同一个名称与删除时间,最后的结果页写出实际还原位置,避免只给一个没有去向的成功提示。

点击打开位置后,应能找到刚恢复的对象。若还原的是嵌套文件夹,还要明确子内容是否一起恢复,以及其中是否有权限不同或已经变化的部分,不能只在顶层显示成功。
恢复十项,不能用一个成功提示盖过失败项
批量还原可能一部分成功、一部分需要选择位置。本例用户选择10项,其中8项已还原,1项与目的地现有内容重名,1项没有写入权限。结果应写“8项已还原,2项待处理”,并保留待处理对象的名称和原因。
重试只针对尚未完成的项目,不再次还原已成功的8项。用户关闭结果面板后,成功项离开回收站,失败项仍在原列表中;如果提供结果详情入口,要保证用户还能继续处理,而不是丢失这两项的上下文。
批量按钮还需要说明范围:当前选择的10项,还是回收站中的全部项目。尤其在搜索结果中,“全部清空”不能被误解成只清空眼前匹配的记录。按钮和确认内容应写出实际操作范围。
彻底删除,需要明确结束了哪条恢复路径
本例彻底删除后,用户无法再从应用回收站找回对象,因此采用与普通移入回收站不同的按钮和确认步骤。确认内容写清对象名称或数量、关联子项以及结果;主按钮直接写“彻底删除”,不用模糊的“确定”。
不要把所有删除都变成要求输入一长串文字的高摩擦操作。保护措施应与影响和误操作代价匹配:一个可随时恢复的空文件夹,与包含多个工作成果的整组资料,需要的确认程度可能不同。复杂确认也不能替代正确的权限控制。
产品界面能够承诺的恢复能力,应与实际服务一致。如果还存在管理员恢复、备份或其他系统流程,文字要说明用户在本界面可做什么;不能仅凭一个按钮就作出“所有副本立即消失”的技术承诺。
沿同一个对象检查结束状态
评审时不要只点一次删除确认框。先把“投标材料”移入回收站,再删除它原来的目录,尝试还原到一个已有同名对象的位置,最后取消并再次进入。每次中断后,都应能说明对象现在在哪里、已发生什么、接下来还能做什么。
将回收站空态、还原成功、部分失败和彻底删除后的结果放在同一份设计文件中,研发就能按对象生命周期理解规则。涉及确认弹窗的焦点、关闭与失败反馈,可继续阅读弹窗触发、关闭与错误恢复的设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