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指南
文件封面
文件的封面能够呈现文件内容的预览效果。
您可以在编辑文件时,保留 Pixso 初始封面的设置,也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自定义封面。
您可以在工作台中浏览文件或在编辑页中选中页面背景,查看文件的封面效果。
封面尺寸
封面的具体尺寸由您的显示器决定。Pixso 官方推荐以 1600:960 的比例设置封面图。
初始封面
新建文件时,Pixso 将自动生成文件的初始封面。您可以在工作台中查看,或进入编辑页后选中页面背景,在右侧面板设计 Tab 的下方“封面”处查看封面。
自动封面
当您新建或导入文件后进入编辑页,在未设置自定义封面的前提下,Pixso 会根据您最近一次离开文件(关闭浏览器、关闭浏览器标签页、点击编辑页左上角的返回工作台图标)时所在的页面,生成该页面的缩略图,作为此文件的自动封面。
此后每次进入和离开文件,Pixso 均会以上述规则,更新自动封面图。
请注意:当文件生成自动封面后,无法恢复初始封面。
自定义封面
通过右键单击选中的图层或页面背景,您可以为文件设置自定义封面。
请注意:当文件设置自定义封面后,不会自动更新。
设置页面为默认封面
您可以右键单击设计文件中的任意页面背景,在菜单中选择“设置为默认封面”,当前页面中的所有元素将以 1600:960 的比例裁剪,并增加与页面背景同色的边框生成默认封面。
恢复默认封面
设置选中的图层、图层组合或画板为封面后,您可以通过右键单击对应的选中对象,在菜单中选择“恢复默认封面”,将封面修改为当前页面对应的默认封面。
恢复默认封面后,文件将应用自动封面的规则进行封面更新。